2022-01-15 18:44:02
交集、并集和补集是集合论中的基本概念,具体定义与性质如下:
交集
若两个集合的交集为空集(A∩B = ∅),则称它们不相交。例如:{1,2} ∩ {3,4} = ∅。
任何集合与空集的交集均为空集(A∩∅ = ∅)。
交集运算满足结合律,可推广至多个集合。例如:A∩B∩C = A∩(B∩C)。
若元素x属于A∩B,则x同时属于A和B。

并集运算满足交换律(A∪B = B∪A)和幂等律(A∪A = A)。
任何集合与空集的并集等于原集合(A∪∅ = A)。
若A∩B = A,则A是B的子集(A⊆B);若A∪B = B,则A也是B的子集(A⊆B)。
若元素x属于A∪B,则x至少属于A或B中的一个。

德摩根定律:
交之补等于补之并:∁U(A∩B) = (∁UA)∪(∁UB)。
并之补等于补之交:∁U(A∪B) = (∁UA)∩(∁UB)。
补集运算依赖于全集U的定义,不同全集下补集可能不同。